本中心会员分为机构类会员和个人会员。机构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划分为交易类会员、经纪类会员、专业类会员。
机构类会员
交易类会员
交易类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影视产权的转让、受让等自营交易业务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组织或机构;
经纪类会员
经纪类会员是指在本中心影视产权交易活动中,接受转让方或受让方等市场参与者的委托,以获取佣金为目的,提供委托代理、挂牌推荐等中介服务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组织或机构;
专业类会员
专业类会员是指为转让方、受让方等市场参与者提供专业中介服务的机构,依其专业类型分为审计、评估、法律、拍卖、招投标、担保、信用评级、财务顾问等。
个人会员
个人会员是指经本中心审核并注册后,可以从事特定范围影视产权交易信息查询、发布和交易的自然人。
会员类别 | 入会条件 | 入会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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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类会员 |
1.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组织或机构; 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经营业绩和相关业务经验; 3.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; 4. 最近一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; 5. 理解并认可、遵守本中心各项业务规则; 6. 按照规定缴纳各项费用; 7. 本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。 |
1. 会员资格申请表; 2.自律承诺书; 3. 营业执照或其它合法执业证照复印件 4. 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.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. 机构近两年业务经营状况介绍(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模、财务状况、经营情况、行业经验、专业能力、资源优势等) 7. 会员代表推荐函; 8. 会员代表个人简历、承诺书和身份证明; 9. 会员代表的联络方式; 10. 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 上述文件中的有关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有效公章。 |
经纪类会员 | 除了满足交易会员规定的申请条件外,还应满足: 1. 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0 万元或管理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; 2.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 3. 具有从事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和业务能力; 4. 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、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; 5. 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|
除了提交交易会员的入会材料外,还应提交: 1.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,含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等; 2. 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 上述申请文件需加盖申请人的有效公章。 |
专业类会员 | 除了满足交易会员规定的申请条件外,还应满足: 1. 具有相关业务资质; 2.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; 3. 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和业务能力; 4. 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、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; 5. 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|
除了提交交易会员的入会材料外,还应提交: 1. 业务资质证明文件; 2. 本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 上述申请文件需加盖申请人的有效公章。 |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(一) 依据本中心相关规则、规定开展业务;
(二) 使用本中心提供的交易及相关信息系统;
(三) 依据相关规则及约定收取服务费用;
(四) 获得本中心提供的业务支持、咨询服务和服务信息;
(五) 参加本中心组织的会员培训及相关业务交流、市场推介活动;
(六) 对本中心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;
(七) 享有本中心提供的其他服务。
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
(一)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中心业务规则及相关规定;
(二) 对其提供的各类信息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,并承担应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;
(三) 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职地提供专业服务;
(四) 妥善管理相关档案;
(五) 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;
(六) 对影视产权交易的风险有充分认识,对交易行为承担独立民事责任;
(七) 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,对约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予以保密;
(八) 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;
(九) 接受本中心的监督和自律管理,按规定提供相关报告材料,参加例行检查;
其他应当承担的义务。

入会流程
(一) 申请人向横交所提交《机构会员入会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;
(二) 横交所在收到会员资格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和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;
(三)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入会相关费用;
(四) 横交所向获得会员资格的申请人颁发《会员证书》或入会确认通知书,并开通相应的系统登录权限;
(五) 审核未通过的,横交所通知申请人,退回申请材料;